依據「學校衛生法」第 8 條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並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主要為測量學生之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缺點及疾病,以謀早期矯治、養成個人重視身心健康之觀念、態度與行為、增進家長與教師對於學生健康之注意與關心。
一、檢查方式:本學年度委請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開學時到校為新生實施健康檢查
二、檢查須知:
三、無法於預約時間完成健康檢查者,請儘速至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享合約價格);或至非簽約醫院如:大里仁愛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或其他醫院等完成健檢,費用約850 ~ 2300元不等(醫院等級不同,收費標準不同),並於完成健檢後,將學生健康資料卡正本一份繳交至惠蓀堂1F健康及諮商中心。
四、新生如因故須於註冊當日隨即辦理休學者,可免做健康檢查。
五、休學者須於復學時完成健康檢查並繳交檢查報告至本校健康及諮商中心,始完成復學程序。
六、依據2016年4月12日臺中市衛生局來文,新生健檢列入新生入學流程完備之必要條件。若有健康檢查相關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電話:04-22840235。
健康檢查說明